东莞某大酒店保安部经理王某营带领多名手下,多次强拿酒店旁边一家小店的烟酒不给钱,并要求小店每月交费3000元以作为部门福利。近日,市第二人民法院对王某营及其同伙共6人被指控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。
公诉机关指控称,现年32岁的河南男子王某营原系东莞某大酒店保安部经理,其老乡郝某锋、刘某西、王某朋、惠某飞、毛某伟均系该店保安部员工,郝、刘系保安部主任,毛、王、惠系保安员。酒店旁边开有一间小店,经营烟酒等。2011年年初,王某营、郝某锋、刘某西三人商量后,决定用赶走该小店顾客、到小店拿烟酒不给钱的方式,迫使店主每月缴纳一些钱作为部门福利。
2011年2月至2012年5月期间,王某营、郝某锋、刘某西三人指使王某朋、惠某飞、毛某伟等多名酒店保安员多次在不付钱的情况下,到该小店强拿硬要香烟和啤酒,致使该店损失800多元的烟酒。保安员拿烟酒不给钱的事情发生后,郝某锋以此为要挟向店主提出每月缴纳3000元的要求,店主只好交给郝1500元。
公安机关于2012年7月4日在该酒店宿舍内将王某营等6人抓获归案。(记者 李金健 通讯员 黄彩华)